麻雀、青蛙、壁虎、蟾蜍、野鸡、野兔和各种蛇类,虽然没有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,但同样受法律保护。逮一只(条)就违法,逮20只(条)就要立案,逮50只(条)就可以刑拘,逮再多一些,就要蹲监狱了。2014年12月01日某报A11版已报道了确山县留庄镇谭庄村村民汪某在今年7月4日深夜至7月5日凌晨,他手提塑料桶,在村头的河沟里逮了87只癞蛤蟆,已被刑拘!

  “癞蛤蟆虽然没有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,但进入了‘三有动物’名录,同样受法律保护。”办案法官说,所谓“三有动物”是指有益的、有重要经济价值、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,包括麻雀、青蛙、壁虎、蟾蜍、野鸡、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,“某省自2014年2月开始,首次实施了为期5年的禁猎期除科学研究、疫病防控和航空安全保障外,全省所有的野生动物和‘三有动物’都不准抓,私逮一只(条)就违法,私自捕捉20只(条)以上就构成犯罪,捕捉50只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。”

(但这篇报道没有提及这是哪个省,可能是记者太有才忘了写了,我在网上搜索了下好像是:河南省

作者:不详 来源: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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